芜湖市全体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法治民企行动方案(2021—2025年)》,树立先进工作典型,营造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推动法治民企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省组织开展“百佳法治民企”评选活动,请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民营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 坚持依法治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治理有效区分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因企制宜制定企业章程,企业章程在企业依法治理上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建立法务、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制度,做到依法决策、合规决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合规意识、廉洁意识和诚信意识,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日常行动中。
3. 坚持依法经营。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包括民营经济人士在内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增强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自觉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不违规、不行贿、不踩红线。加强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好企业海外人员合规培训,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依法、合规运营,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行为发生。重视法务和合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法务队伍选聘和培养机制,大型企业组建专门团队,中小微企业配备专兼职法律人员,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法治化建设水平。
4. 坚持依法用工。尊重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履行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法定必备条款完备,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和发展权益。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支持通过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注重听取职工大会和工会意见。
5. 坚持依法维权。通过正当合理渠道反映维权诉求,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未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情形;未存在未留存相关证据或未适当举证,致使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形;未存在怠于申请强制执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情形;未存在违反工商、税务、环保、劳动保护等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存在对生效的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及时履行或拒不履行,导致高额滞纳金或罚款的情形;未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违法经营、侵犯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责任的情形;未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发票等单位犯罪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需要申报的企业请与联系人对接,联系人将《全省“百佳法治民企”推荐表》和《全省“百佳法治民企”推荐情况表》电子表发给企业,企业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给联系人即可。
四、申报时间
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7:00。
联系人:汪君生 0553-3845775 13470732818(微信同号)。
芜湖市委依法治市办
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
芜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