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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渠道缓解小微型业企融资难、成本高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2-27 00:00 来源:admin 点击数: 字体:【    分享到:
 

    由:关于多渠道缓解小微型业企融资难、成本高问题的建议

提 案 者芜湖市工商联

提案日期:20111116

提案者建议承办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局

    容:

小微型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地方经济的活力所在,具有大中型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末能引起高度重视,其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一直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特别是在当前宏观政策趋紧、银根紧缩的大环境下,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更加凸显。尽管国家在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上进行了的相应的调整,但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部分小微型企业被迫走向地下融资,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违规操作等开始逐渐活跃,风险逐步积累。近年来国内一些省市不断地集中暴露出民间资本借贷和非法金融活动泛滥的问题,我市也相继爆出民间高利贷和小额贷款公司崩盘大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   

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主要成因:

一是银行借贷资本大都流向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小微型企业融资十分困难。由于小微型企业贷款规模小,抵压物少,风险控制难,因此大型国有银行,包括中小型商业银行往往不愿与小微型企业发生贷款业务,大量的银行资本借贷流向国有企业和大企业。甚而有一些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借助政府扶持政策,从银行获取低息贷款,转手投向高息民间借贷市场,以此牟取很高的利差,而小微型企业则基本上无法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得到足额及时的贷款。
   
二是小微型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经营风险加大。虽然各家银行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了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贷款资金,但往往条件十分苛刻,办理周期很长,并变相加收名目繁多的手续费、管理费等,贷款利息一般高达1.52分,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由于无法从正规渠道得到足额及时的融资,不少企业被迫转向地下融资,月息一般达35分甚至更高,增加了经营成本和风险。据调查统计,我市小微型企业利润一般不超过5
%。低利润、高成本,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而一旦如此,便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一连串的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民间融资渠道不够规范。据统计,截至20118月底,我市经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59家,注册资本7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52家,注册资本41.1亿元。然而据调查了解,未经注册登记的非正规机构远远大于以上数字。这些地下融资机构没有相应的监管,没有规范的合同,缺少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保持和扩大利益不断抬高利率,潜在风险也逐步加大,有些还夹杂着集资诈骗、金融传销、洗钱犯罪等问题,有些经注册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也有违规操作现象。

四是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前调查难、了解真实情况难,有钱不敢贷。而企业一方却在等米下锅。

建议:

一、政府应鼓励、引导各类银行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并将其纳入银行系统的考核内容。不仅要看银行贷款数量,还要看借贷结构,要在贷款总量中划定比重和份额做为对小微型企业的专项贷款。要坚决治理银行以各种名目乱收费问题,减少小微型企业借贷成本,降低贷款门槛和缩短办理周期。

二、进一步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创新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面向小微型企业的草根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拓宽抵(质)押品范围,除土地证、房产证外,可试行专利号、港口岸线使用权、信用等级、商标品牌抵(质)押等更加广阔的领域,积极开发适合小微型企业需求的多种金融产品。要积极探索小微型企业融资新途径,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小微型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

三、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要积极疏导,完善管理制度,给民间资本一个合法的出路,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认可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将其纳入小贷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体制内,或者将这类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二是对借贷手续、合同、资金使用途径等要有明确规范和监管,形成一个规范其活动秩序的框架,健全民间金融监管机制,重视行业自律。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打击。这样才能在有效防范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积极作用。商会、协会能较好地弥补和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会、协会不仅了解会员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而且对企业主个人素质、人格特质乃至社会关系都非常熟悉,弥补了银行贷前调查难、了解真实情况难的缺陷。商会、协会利用熟人社会违约成本高的特性,使得银行对小微型企业信贷的保障体系变得更加全面和有效,信贷风险大大降低。因此,有效地把商会力量嫁接到解决融资难的链条上,可以发挥商会协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种值得大力倡导的融资模式,如能加以推广和创新,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信用作用,实现会员企业抱团发展,还可以发挥正规金融对小微型企业的支持,有效化解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