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调研 > 政策速递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字体:【    分享到:

芜政〔201870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中小企业是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拉动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日益显著。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为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作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途径,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强化专业服务,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

(二)发展方向。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即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即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新颖化,即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主要目标。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在产品、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核心竞争力较强、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配套专家”。力争到2020年,培育30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15户,争创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专精特新”培育指导。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指导各县区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每年认定“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户。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坚持对标立杆,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内部管理、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商业模式等进行深度挖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发布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二)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提升企业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联盟”,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支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展工程化研究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支持企业“机器换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创新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三)强化集聚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大力推进中德(芜湖)中小企业合作园区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

(四)提升产品质量和创建品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积极采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支持企业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大力发展智能、环保、健康产品,每年培育一批省级工业精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开展境内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维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收购国外品牌,扩大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关注度。

(五)完善精准服务体系。加快市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改版建设线上平台“易企网”,推动企业服务大厅实体化运作,汇集融资、技术、人才、场地、双创、沙龙等六大专业服务平台,打造国内一流的企业服务中心,构建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虚拟服务和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建立市县区企业服务一体化新格局,彻底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完善社会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服务平台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培育一支高层次的中介服务机构队伍,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中小企业的作用,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管理诊断、权益维护等服务机构。

(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中小企业生产、研发、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开展“企业登云”行动。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创新经营模式。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入口以及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开展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七)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或合作共建制造业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引导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链各环节中小企业的带动扶持,建立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大型展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八)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引导企业注重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根据《芜湖市企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职业经理人培育工程、企业中层经理提升培育工程、企业双创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视野,善于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引领创新发展的企业领军人才,储备一批现代企业发展急需的职业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培养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强化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承。实施新技师培育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5年培育技师、高级技师3000名,选拔市首席技师30名,新建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市级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专精特新”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目标考核。每年通报各县区、开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情况。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综合评价。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相关条件,上一年度已完成的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按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支持中小企业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首台(套)设备售价的10%对市内研制单位予以奖励,其中成套装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奖励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补助。省市联动,设立芜湖中小企业基金,主要投资于装备制造、通用航空、微电子等行业领域,重点支持成长性优质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

(三)优化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大力推广“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及新型政银担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积极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建立“新三板”定增跟投机制。每年推荐10户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探索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手段采取中小企业线上审贷放款快审快贷。

(四)加强服务。制定《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每年认定5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从中优选部分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扎实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支持。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完善推进措施,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监测督查。依托安徽工业云平台,建立和完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县区、开发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